2021年5月10日,歐洲衛生安全委員會HSC發布公告更新COVID-19快速抗原測試的通用清單,包括那些檢測結果被歐盟成員國互認的測試。
2021年1月21日,歐盟委員會發布了關于COVID-19快速抗原測試使用和驗證以及測試結果互認的推薦性文件(Council Recommendation on a common framework for the use and validation of rapid antigen tests and the mutual recognition of COVID-19 test results in the EU 2021/C 24/0)。
文件中要求,列入COVID-19快速抗原測試通用清單的條件為:
1. 攜帶CE Mark;
2. 滿足最低的性能要求:靈敏度>90%,特異性>97%;
3. 經過至少一個成員國驗證適用于COVID-19,提供這些驗證研究方法和結果的詳細信息,例如用于驗證的樣本類型、評估測試使用的環境,以及在所要求的靈敏度標準或其他性能指標方面是否可以滿足。
同時,為了使快速抗原檢測結果在成員國間得到相互認可,衛生安全委員會HSC明確,應至少有3個成員國經過驗證并在實踐中使用了上述common list中的某項快速抗原測試,那么該項測試結果才可被互認。所謂的歐盟HSC互認白名單(Mutual Recognition List)由此而來。
目前,歐盟安全衛生委員會會不定期更新歐盟COVID-19抗原檢測通用清單(點擊即可查看最新版清單明細)。
其實,申請 HSC Common List 難度最大的部分在于臨床試驗研究,尤其是要申請HSC A清單所需要的前瞻性臨床試驗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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